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情形: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因故意杀人等等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一、判死缓有什么意义
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在刑种上同属死刑,但实际的法律后果有明显的不同。司法实践证明,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 除极少数死不悔改、抗拒改造、继续作恶的分子被执行了死刑外,绝大多数都得到了减刑。因此,死缓在某种意义上说,又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剥夺自由刑。前些年一直有人抱怨死缓犯量刑过低,减刑后十几年就可以出来了,本次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了死缓的减刑限制。
二、死缓一般最低坐多少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两年期满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但是刑法对减刑是有限制的,即死缓执行期满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最低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死刑缓期期满最长可以服刑多少年
1、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被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综上,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认真遵守监规还可以继续减刑,但是服刑期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如果被限制减刑,服刑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