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仲裁判决书按规定都是要送达当事双方的。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经过对案件的仲裁审理,最终在实体上对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权利义务争议所作出裁判的文书。仲裁裁决书的作出标志着仲裁程序的终结。仲裁裁决书作出的期限法律未作明确规定,而是由仲裁规则规定,规则由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暂行规则确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表现在:一是“一事不再理”,仲裁裁决书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是仲裁裁决书作出后,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当事人应按裁决书内容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执行。拓展资料:劳动仲裁法仲裁裁决要多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则第二条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规则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人事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