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谁所有

律师回答
摘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并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管理。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在入住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需在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延伸阅读
结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属问题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而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则归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所在地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代管商品住宅业主和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外,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也有相应的规定,由政府财政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商业银行进行管理。请注意,这些规定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属和管理具有指导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谁所有

法律分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该款项属于业主,其使用需要经过层层审批。法律依据:《《住宅专项...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谁所有?

法律分析: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谁所有《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由此可以看出,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是业主的财产,该笔资金大多数情况下是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管理的,但最终住宅专...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谁所有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资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资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查看全文

专项维修资金的所有权属于谁,可以私自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吗

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可以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违反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物业...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专用票据吗

法律分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专用票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若是丢失,应该先办理公证,然后盖上业务专用章,才能生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其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查看全文

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法律分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通俗来说就是房屋的“治病钱”。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属权是什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专项维修资金归售房单位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政府部门代管,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管理。公有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由政府财政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管理。业主...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意思??

法律解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主要目的是为小区公共部分的日常维护和设施更新提供经费支持。物业管理机构或业主委员会按照一定比例向业主收取此类费用,通常以每平方米的价格计算,不同地区、不同物业公司收取的比例可...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意思?

律师分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主要目的是为小区公共部分的日常维护和设施更新提供经费支持。物业管理机构或业主委员会按照一定比例向业主收取此类费用,通常以每平方米的价格计算,不同地区、不同物业公司收取的比例可...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上税吗

是的,而且每个地区的缴纳标准也是有差异的。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主要目的是为小区公共部分的日常维护和设施更新提供经费支持。物业管理机构或业主委员会按照一定比例向业主收取此类费用,通常以每平方米的价格计算,不同地区、不同物业公司收取的比例可...查看全文

怎么计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律师分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计算法为:1、商品房的,按照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的数额计算;2、公有住房的业主交纳每平米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20%、高层住宅30%计算。 【法律依据】: 《住宅...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意思??

法律解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主要目的是为小区公共部分的日常维护和设施更新提供经费支持。物业管理机构或业主委员会按照一定比例向业主收取此类费用,通常以每平方米的价格计算,不同地区、不同物业公司收取的比例可...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主旨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保修、维护和更新,不可挪作他用。共用部位包括基础设施和室内外设施,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道路等。...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缴纳嘛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缴纳嘛 同一住宅建筑区划内,拥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住宅、非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规章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已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规章提取、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二、相关规章 开...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缴纳么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缴纳么 同一住宅建筑区划内,拥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住宅、非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本形式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已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本形式规定提取、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二、相关规定 开...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时候交

法律分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房屋交付前交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纳,具体收取标准...查看全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缴纳吗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缴纳吗 同一住宅建筑区划内,拥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住宅、非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已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提取、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二、相关规定 开...查看全文

专项维修资金交给谁??

律师解答: 专项维修资金是一种用于共有部位维修和改建的资金,通常由业主按照每户住宅面积或者楼层比例缴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和使用。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专业的物业管理机构,...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