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长春市皮卡车限行
1.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二环路区域内(含二环路)禁止货车通行。二环路由以下街路构成:青年路-普阳街-春城大街-宽平大路-前进大街-卫星路-仙台大街-东盛大街-远达大街-东荣大路-台北大街-青冈路。
2.对于皮卡车全天禁行路段:人民大街(站前至卫星广场)、解放大路、西安大路(人民广场至西安广场)、南湖大路(亚泰大街至南湖广场段)、吉林大路(长春大桥至东盛大街)、康平街、重庆路、同志街、工农大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