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佛山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方便群众办理车管业务,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通过整合优化驾驶证业务办理流程,推出驾驶证业务缴费网上支付新举措,实现驾驶证业务受理、资料审核、交纳费用“一次排队、一次办结”。启用微信及网银等缴费模式后,群众办理驾驶证业务时,通过扫描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即可现场缴费。这样可省去排队缴费等候的时间,大大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