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刑法的人在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之后,当事人之间可以签订刑事谅解书,用以表明被告已经得到谅解从而减轻刑罚。那么刑事谅解书到哪里签呢?以下文章里面所描述的相关内容是根据自身的知识水平,参考和结合了一些网络上面与这个问题有关的答案,收集起来的关于刑事谅解书到哪里签资料,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一、刑事谅解书到哪里签
是否在公安机关协调下进行均可以,但是调解结果及相关手续必须交到办案单位的承办人。
如果经调解达成协议,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双方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二是协议的具体内容,如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多少钱、以后因此事永无纠纷、要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要求自诉人撤诉等;三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关键注意:赔偿钱数、永无纠纷、表示谅解、要求从轻处理这几个方面。调解协议就按照上述内容进行写就行了,无需赘述。
调解好的案件必须要有协议书、谅解书、收条。
在刑事案件中,谅解书具有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对于量刑起到较大作用。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人民法院应当对双方达成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谅解书。受害人向被告人的家属开具谅解书后,经酌情考虑,可以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予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三、刑事谅解书可以不用坐牢吗
受害人的态度和选择将直接影响刑事诉讼的走向和加害人的刑事责任。而实践中,由于配套制度的缺失、监督机制的不完善,被害人的地位和作用时常被夸大,即只要双方达成谅解协议且受害方出具谅解书就对加害人予以从轻处罚,而对谅解协议的内容不予严格审查,如此,给民众留下误解:赔偿就可以换取刑事案件处理时的从轻处罚,越多赔、越从轻。
因此,刑事谅解书仅仅只能让嫌疑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绝不能免去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刑事谅解书到哪里签的相关内容,通过上面的收集到的三个方面的相关资料,我们可以知道刑事谅解书可以在公安局里面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