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