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住房提取时可以按月提取,那么住房提取的月份如何计算呢?如何提取呢?我为大家收集了关于深圳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
可提取月份计算方法
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可提取月份从首次缴存月开始,但不早于2010年12月(我市住房公积金开始全面实施时间),下次可提取月从上次提取月的次月开始计算
租房提取以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支持按月提取:自助办理的,每月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一、租房提取额度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
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二、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额度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
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租房提取流程 第一步
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我的证照”—“住房公积金”,这里要注意先要进行实名验证登录,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密码登录
选择“提取”,点击提取后可查看账户余额,选择租房提取,按照提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第三步:
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确认提取金额,点击提取后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即可获得提取结果(正常在1-3个工作日内会到账)
(提取额度计算方法: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