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毁坏公私林木立案标准:_x000D_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二条,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_x000D_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_x000D_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_x000D_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_x000D_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_x000D_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_x000D_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_x000D_
第七十三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_x000D_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_x000D_
(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