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重庆办理的均为“重庆市居住证”,且按规定,办理“重庆市居住证”后每年应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备案。“重庆市暂住证”已经变更为“重庆市居住证”。办理居住证需要交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等),同时还应提交本人近期登记照片,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同时,办理居住证应当以实际居住为前提,具体事宜请与居住证公开户籍办咨询。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