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修改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
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修改宪法解释方面的内容是什么
修改宪法解释方面的内容是:
1.从内容上,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2.从时间上,宪法制定活动发生于生效前的立宪活动,宪法修改活动发生于宪法生效后的实施阶段,宪法制定一定先于宪法修改。
修改宪法任期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根据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人代表的任期同本大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都是5年,因此,各级人大代表每届的任期为5年。
我国宪法关于宪法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国家制度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等。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6)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我国的宪法的性质是什么
我国宪法的性质就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经验总结,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保证。
宪法修改不超过两届的依据是什么
宪法修改不超过两届的依据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包括各种民主制度等这些都是要通过宪法来体现出来的,而且修改宪法本身也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当中的程序,使得宪法能够很好的跟我国现代经济转型时期的很多重要战略方针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这次宪法修改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也就是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如果到期可以重新选举国家主席或副主席。不限于两届。只要人大选举,国家主席可以任期为三届或四届等。这也是符合宪法以及时代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