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如果合同出现违约的情况,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由法律规定可知,违约金不要求非违约方遭受损失,只要有违约情况的出现,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如果对违约金的金额有异议,即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的减少。同时,法院也可以运用自由裁量权,对违约金进行自行调整,使其大致符合实际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