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介卖无产权证的房子违法吗
民法典规定,中介买卖无产权的房屋,如果没有告知购买者的,是属于欺诈的违法行为,购房者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子没成交也要付中介费
现在由于黑中介的出没,很多人找到中介后还有所防范,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是,只要是房子没有成交的时候,就不需要支付中介费。但是在房子没有成交时,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应视具体的合同条款而定。
按照规定,如果合同中约定只有中介提供了居间服务即可收取中介费等类似条款,那么不管房子最后是否成交,只要中介确有提供居间服务,即需要支付相应的中介费。
但是合同中约定房子最后没有交易成功便不收取中介费等类似条款,那么只要房子最后没有交易成功,就不需要支付中介费。
因此,在签订中介合同必须清楚阅读合同条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随着人们买房的热情高涨,对中介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找中介还是要谨防陷阱,实际中要慎防以下几点:
1、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2、隐瞒瑕疵,误导消费者
中介提供的信息不实有两个原因:一是业主没有如实告知中介,但中介应当尽核对核查义务;二是业主如实告诉了中介,但中介故意隐瞒,比如房龄、抵押、缺陷、配套等,购房者往往签了居间合同后才知道存在这些不利因素,此时中介往往以“拗定金”来威胁,迫使客户继续交易。
3、虚假承诺,诱使交易
为促成交易,中介信口开河,有意迎合买卖双方交易意向的学位、产权、费用等虚假承诺,消费者往往缺乏有效的书面证据导致不能依法维权。
4、乱收费
当前房产中介行业惯例一般以不超过成交3%的幅度收取佣金,但还有按揭服务费、办证费、律师费、特种(“变通”)服务费等各种名目收费。
5、霸王条款
比如“因买方资料不实导致交易失败没收定金”等霸王条款。
6、违规“变通”操作
为使双方满足房产交易条件,中介违法违规代办社保、完税等虚假证明,并趁机收取价格不菲的代办费,代办不成功或被揭穿,由于消费者在其中有怂恿协助的行为,代办费和佣金处置争议很大。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屋中介明知房屋没有合法产权,隐藏没有房产证的事实,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购房者有权申请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