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领取时限具体如下:
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时限为6个月;
3、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4、5年以上但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5、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6、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但是失业人员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是重新计算,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的有两个主要因素,一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二是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一般来说,领取期限越长,发放标准越高,那么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越多。总结一个计算公式:失业金领取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购买了失业保险的的失业人员并且其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一年的;并不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有求职要求的,符合上诉条件都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制度是我国保险的重要制度之一,希望大家合理利用资源,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