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所需证件:
保留户籍身份证、户口本
被注销户籍身份证、户口本
派出所出具的被注销户籍的同意恢复证明
现存户籍注销后的注销证明
其他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房产证、执业资格证等。
申请书按照当地要求完成流程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