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2024年转业军官安置对象是列入2024年转业计划,符合进威海市安置条件的转业军官(团职转业军官安置意见由市委组织部确定)。
威海市2024年安置转业军官
一、安置对象
列入2024年转业计划,符合进威海市安置条件的转业军官(团职转业军官安置意见由市委组织部确定)。
二、安置范围
转业军官可回原籍、入伍地、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已随军取得驻军地常住户口的转业军官,也可到驻军所在地安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威海市直单位或驻市区的中央、省属驻威单位。
(1)配偶在威海市直单位、中央和省属驻威单位及驻威海市区部队工作的;
(2)转业军官或配偶系独生子女,父母在市直单位工作的(其中原籍及入伍地是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的,回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安置);
(3)转业军官父母离退休后经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在市直安置且身边无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