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有院士,建站单位须柔性引进一名或以上两院院士或同等水平外国专家,并与院士签定两年以上的共建协议。2.有项目,建站单位须与引进院士具有明确的技术合作项目。3.有团队,建站单位自身须有技术研发团队,团队成员一般应与建站单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4.有经费,建站单位自身须有开展合作项目所需的经费。5.有条件,建站单位自身须有开展合作项目所需的工作条件和研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设施。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建站企业(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书;——推荐单位(区、集团公司科协或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推荐至市科协;——市科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市科协主席办公会审议;——批复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建立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的意见(试行)》;《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申报指南》
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