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2023年新政策,芜湖市实施生育保险工作,旨在进一步完善生育保健制度,切实保障妇女和婴幼儿的基本权益。其中,对于符合条件的二胎及以上生育家庭,将给予生育津贴补助。具体来说,新政策规定,新生儿一次性补助标准为2000元,享受生育津贴补助对象为二胎及以上生育家庭。每位母亲可获得3000元-5000元不等的生育津贴,金额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生育情况而定。同时,对于高危妊娠、剖宫产等情况,还将给予额外的补助。值得注意的是,享受生育津贴补助的家庭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如具有本市户籍、参加生育保险等。同时,申领生育津贴补助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和申请表格,以确保公正、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