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1、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2、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担任代理人;
3、代理调解、仲裁;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5、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6、解答有关法律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其他文书。
其他案件的代理律师,需要向监狱在押罪犯调查取证的,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一、律师会见一次费用多少
请律师会见多少钱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其收费是弹性的,一般根据案件大小和律师的经验来收取。
常见的标准为2000到3000元一次,不过最终费用可以与律师协商。
根据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律师可不可以为自己辩护
律师可以为自己辩护。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当然可以,这属于刑事诉讼法上的自行辩护,但律师进行自行辩护的时候,不得以律师的身份进行(实际情形中由于丧失人身自由,也不可能行使律师的权利)。当然律师作为公民来说,也同样可以聘请其他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