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不享有有限购买权
下列情况下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但房屋的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以及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不享有有限购买权
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1、房屋按份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不享有有限购买权?
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有:
1.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