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9%,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二、公积金缴存比例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根据园区管委会发布的《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苏州园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具体如下:
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
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47%调整为46.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9%调整为18.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8%。
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31%调整为30.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1%调整为10.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
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入账比例: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后,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失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从1%调整为0.5%,个人账户和其他统筹账户入账比例维持不变。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