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免除职务后安排:
(1)因为受到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从事一般公务员工作;
(2)被免职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
(3)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提拔任用。
2、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章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章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章,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章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章。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章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章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