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事故认定不同意,可在三日向上级交警部门内提出行政复议,超过3日,就需要向法院提请强制撤销;到这一步就很麻烦,所以领到事故书,如不满意就尽快去复议。不过复议一般很难推翻之前的认定,做好心理准备;2.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都是连续的,直到拿出来为止才停止拍摄,这个作假也不是很容易;3.事故认定报告出来之前,谈不到这一步。假如认定对方无责,假如。那么你就没办法牵制。责任认定无非主责、次责、同等责任、无责这几种,认定书出来再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