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保全错误如何赔偿
1、法院保全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要求解除保全并且赔偿损失,利害关系人在不立即申请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如何认定申请财产保全错误
1、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应当适用上的规定,在实践中争议不大,而对“申请有错误”是否构成申请人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则有不同认识。认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我国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则规定,行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故主张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无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