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征地补偿款虽然是婚后所得,但是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所以应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一、政府征地有哪些补偿
政府征地有以下这些补偿: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5、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搬迁的具体补偿标准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是没有统一标准的,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拆迁方在拆迁之前会发布包含拆迁补偿的拆迁公告。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置换补偿。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农民补偿款截流怎么办
农民征地补偿款被截流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可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并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