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负责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规范基本建 设有关项目资金。
二、 参与经济运行、结构调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建议。
三、 落实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
四、 参与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改组中涉及的有关工作。
五、 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
六、 落实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七、 负责粮食领域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 管理工作。
八、 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九、 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金融资本经营决算管理、产权登记管理。
十、组织编制科室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部门预、决算工作。
十一、负责与浙江援青指挥部的衔接工作,以及援青资金的拨付、统计、监督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