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车场归哪个部门管理投诉?
停车场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根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第七条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二、私自设置停车场归哪个部门管?
私设停车场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对于一些占用公共区域,私自设置的停车场,可以通过要求其出示三证,判断其是否具有营业资格,分别为:
1、停车场管理方办公室的备案证;
2、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
3、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经批准从事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负责维护道路停车泊位区域内的停车秩序,并接受辖区政府确定的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实行对外经营收费的专用停车场,经营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收费手续并按规定标准收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停车场收费或超出标准收费。针对违法停车行为,通知明确,凡违反规定占用人行道、广场、公共绿地停放机动车的,城管执法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凡违反规定占用车行道停车、擅自在车行道施划停车泊位停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