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电子合同的要约生效的时间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或消息到达相对人时的时间。我国《民法典》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_x000D_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_x000D_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