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后续治疗费不超过医疗费的30%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后续的治疗费用由侵权人承担,受害人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支付。
二、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方法如下:
1、等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由赔偿权利人另行起诉。
2、一次性支付,其前提是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
3、一次性支付后,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赔偿权利人另行主张,原则上不予受理,但可在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医药费正常审核后的金额内进行协商处理。
一般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赔偿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伤势尚未治愈,仍需继续治疗。
2、受害人伤势虽然治愈,但需要二次手术,取出为治疗而植入体内的钢板、螺钉等固定物。
3、受害人的伤势已无法彻底根治,需要长期依赖某种药物或治疗手段。
4、受害人虽然痊愈,但要进行恢复器官功能的训练,从而发生康复费。
5、受害人伤势虽然痊愈,但需要进行整容,从而发生整容费费。
三、什么叫后续治疗费
所谓“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实践中的大量案例证明,受害人即使已经出院,但并非出院就等于“完全治愈”,很多受害者确需在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后进行二次手术的。同时,又因其仅一年的法定诉讼时效,受害者会处于索赔的两难境地。
四、后续治疗费和伤残能否同时鉴定
在诉讼中,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在治疗尚未终结,同时向法院申请进行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鉴定,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一。
但从立法本意和精神以及便民考虑,应允许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同时申请鉴定。
伤残鉴定并非以所有治疗完全结束为必要,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鉴定并不冲突,可以同时申请鉴定。残疾赔偿金与后续治疗费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该解释并未将其列为选项择性项目,不能择一弃一。
二者同时主张并不矛盾,也符合立法精神和当前司法为民的宗旨,亦可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当然,如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受害者的伤残等级经过后续治疗后有所改变,均可通过另行主张予以解决。
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同时鉴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