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签收后破损算消费者的责任,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允许验货签收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取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五十九条
本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理场所的规定,适用于快件处理场所;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