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问: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答: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买卖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拆迁安置小区能否成立业委会
拆迁安置小区能成立业委会,只要符合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1、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2、人数为5至11人;3、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4、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答: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如下:(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拆迁安置补偿如何确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土地拆迁安置费:包括宅基地补偿费和地上物补偿费、购房补助以及过度费和奖励等:1、宅基地补偿一般参照征收农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亩地一般也就几万元;2、地上物的补偿标准是地方政府根据重置价制定的,一般一平米也就八九百元到一千元左右;3、购房补助按人口进行,各地规定在每安置人口几万到十几万不等,以便于被拆迁人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很多需要自己贴钱的;4、过度费按照月租金计算。
拆迁安置房如何交易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交易,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公证吗?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拆迁安置房如何买卖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买卖,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4、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到场签字,完成过户。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以下这些内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6)产权登记的条款。(7)税费负担的条款。(8)违约责任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