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是用来判断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来源于我国境内,以及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是否来源于我国境内。如果上述两类所得来源于我国境内,那么就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来源于我国境外,就不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确定原则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信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