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根据您的描述,其中一个子女已经离世,可以按独生子女算。经咨询个别地方税务机关也是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的。为了谨慎起见,建议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解释为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