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其实就是退役安置地选择的问题。退役士兵安置地的选择,通常按照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确定。选择其他安置地的,均属于易地安置,需要符合易地安置的条件。参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等规定,最常见的有两种易地安置方式:一是服役期间父母户口变更的,退役时随父母户口安置;二是结婚满两年,可以随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安置。更多符合易地安置的条件,具体可以参考:《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条件,别错过了!》,里面有详细介绍。这里主要介绍两种最常见的易地安置条件。2018年8月1日颁布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其进一步放宽了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安置地选择上的限制,提出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但无论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还是今年8月1日的新规定,都没有提到退役士兵以购房确定其退役安置地的。所以,文首中的战友提到的,仅以购房选择转业落户安置地是无法实现的!不过,若父母迁移户口至购房安置地,或配偶落户在购房安置地,是可以进行易地安置的。这里也提醒一下各位拟退役的战友,退役选择安排工作方式前,一定要事先与安置地退役士兵主管部门(改革前为县(市、区)民政局退役士兵安置办,改革后为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拟安置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政策咨询,特别是购房落户的,有的地方是限制迁入户口的年限。如安徽合肥对转业士官配偶购房落户需要取得常住户口满5年,同时转业士官需具备结婚满两年的硬性条件,才可以选择随配偶户口进行安置,对于单位随迁、亲戚挂靠、人才引进的方式取得常住户口的,又没有年限限制。购房限制户口年限等属于地方性规定,多数城市没有限制,所以大家在退役前及时咨询一下拟安置地,以免给自己的安置工作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