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找录用单位上一级的集体户口本,比如你找市政府的集体户口本,一般是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保管,让你的录用单位出具证明,证明无集体户口簿,需要落户在市府集体户口上.
2.自己和录用单位协商,让单位办理集体户口,也很简单,拿上单位法人机构代码证,房产证明,单位到所在派出所申请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