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无故旷工超过三日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如果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仍需在解除前依法告知劳动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书面通知。劳动者有权提出申诉,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已经到期而未支付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应得的报酬。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