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离职后,被拖欠薪资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薪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用人单位拖欠薪资的证据,如欠条、薪资支付凭证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