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这个具体要看公证书的具体内容了的。遵守公证秩序,不作虚假伪证的义务。当事人在公证活动中,按照公证机构的规章办事,不得干扰公证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弄虚作假,提供伪证,骗取公证书。否则,将依法予以相应的制裁,已作出的公证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六条 公证员是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
第十七条 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