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准备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二)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
(三)带上双方1寸免冠照片1 张。
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
(四)带上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
(六)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七)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八)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九)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