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驾驶机动车超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在超越停驶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注意观察,若发现道路左侧的障碍或横向间距过小而有挤擦可能时,尽量不用紧急制动,要留有较大横向间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