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诉后法院受理之后才会连开庭再审。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是不停止执行的。如果发现申诉有理,即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等,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