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帮助那些经济困难或者有特殊案件的人,给与他们无偿的法律保障,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律援助也会给与帮助,那么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呢?有什么特征呢?
一、申请条件
(一)如果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二、援助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