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有下列特征:义务产生的时间是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义务的来源是法律规定,其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以及该义务具有附随性等。
先合同义务有哪些法律特征
先合同义务的法律特征有是一种法定义务、是附随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只有合同生效之前才具有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包括保护义务、保密义务、协力义务、告知义务等。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的特征有哪些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特征如下: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
先合同义务有什么特征
先合同义务的特征包括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附随义务以及法定义务。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特征是什么
先合同义务特征为属于附随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合同的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类型有哪些
先合同义务包括保护义务、保密义务、协力义务、告知义务等。协议义务是指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保密义务是指缔约谈判过程中,对方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等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