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是: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2.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公诉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