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法律规定下,有权利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有债务人、债权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破产申请需要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并且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