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导向线行驶处罚介绍如下:
1、在交叉路口不按导向线行驶在相应车道,从转弯车道上直行,或从直行车道转弯。这种情况如果有闯红灯行为:将会发生两种违法行为,即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共计6分并罚款。
2、在不允许掉头或禁止左转弯的路段掉头或左转弯扣3分并罚款。各地规定有差异,以当地交规细则为执行标准。
3、违规进入专用车道,专用车道包括公交车专用道、特定车辆专用道、非机动车道等。罚款并扣分3分。各地规定有差异,以当地交规细则为执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