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西安限价房买卖政策是: 【目的】限价房的交易价格的受限区间是原限价的(抵消通货膨胀后)。1.是房产购买年数无论当时商品房市场价格如何,限价房在出售时,原产权人能够得到的钱必须在这个区间内。多余或者缺少的钱由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机构)管理或者补贴。【产权人义务】限价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必须仅有一套房产——即这套限价房本身——,如果在购买限价房的时候,本身仍有房产,需要在最多3个月内将原房产出售,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产权人权利】一、同意限价条款的购买方以限制价格购买商品房1. 如果购买的商品房本身即是限价房,那么以限制价格成交。2. 如果购买的商品房本身不是限价房,那么以市场价成交。但是,同意限价条款的购买方以“指导限价”付出房款,其余部分由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机构承担二、 同意限价条款的购买方享受各种贷款优惠三、 如果出售的房产已是限价房,同意限价条款的购买方相对于其他购买方具有优先选择权1. 限价房产首次挂牌后的3个月内,仅允许同意限价条款的购买方购买四、 将现有非限价房转换为限价房。获得一次性补贴。【政策倾向】倾向于没有购买过商品房的人倾向于市场总价小的商品房倾向于接近城镇中心的商品房倾向于面积小的商品房。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