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主岭农村占地规划的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答

此次出让地块位于公主岭市环岭街道石人村,总占地面积27000平方米,是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2批次用地。其中21000平方米是经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经公主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收储文号为:公-储-第【GS2018-049】号,总收储成本为873.2061万元。6000平方米收储成本为194.0458万元,经规划部门确定6000平方米土地为商业用地。拟挂牌出让,设定用途为商业,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余下 21000平方米住宅用地拟划拨方式供给商业用地的竞得人,由竞得人与棚改办签订棚户区改造协议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商服属城区三级地、住宅属城区二级,建筑面积为59400平方米。

2020年农村规划全部实施是真的吗

2020年农村规划全部实施是真的,根据国务院曾高调下发的一个文件《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明确部署了未来5年三农改革的行动方案。具体需要改变规划的: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比如三权分置改革,农村三块地改革,以及两权抵押贷款等都属于这一范畴。农村最大的解放一是劳动力的解放,另一个就是土地的解放,也只有土地解放了,产业才能增值,才能真正发挥效益。说到底,土地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让农村“沉睡的资产”活起来。农村有财富吗?不仅有,而且很大。但这财富因种种限制而无法发掘出来。而打破这种桎梏后,就能从根本解决农村产业问题,以及资金问题。2、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虽然粮价下跌,但保粮稳粮仍是重要国策之一。不同的是,要重点提高粮食的质量安全。因此,国家大力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3、培养职业农民队伍,扶持新型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是国家未来5年重点要做的事。并大力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职业农民说到底还要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带动作用,其实也是变向扶持经营主体。对经营主体一是补贴力度增大,比如鼓励返乡创业;二是给予优惠减税免税等;三是产业经营补贴的额度增加。4、产业格局重组,一些产业将更有机会。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过程中,产业重组是必然现象。传统种养殖不再是优势,也频频遇到困境,而一些新兴的产业似乎发展潜力十足。未来5年,规模种养,以及种养结合,林下经济等日益发展突出,盈利空间也大,还有三产融合,新农村项目,以及休闲养老等成为明显趋势。

我国违法占地与非法占地有何区别

所谓非法占地是指:破坏耕地、拒不交出已经使用到期的土地的违法行为;所谓违法占地是指:占用土地没有合法的批准依据,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结果是违法占地。由此可见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同层面的两个违法行为,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包括有批准和没有批准的前提,同时还包括不需要批准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非法占地专指需要批准的占地行为。一、属于非法占地的包括:(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争议案件;(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争议案件;(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争议案件;(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争议案件;(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争议案件;(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争议案件;(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争议案件;(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争议案件;(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争议案件;(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争议案件;(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争议案件。二、违法占地的行为包括:(一)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争议案件;(二)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争议案件;(三)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争议案件;(四)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争议案件;(五)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争议案件;(六)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争议案件。

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政府部门为完善保障城乡居民消防逃生进出安全、户距道路用地规划发展有序、绿化水电基础设施能够顺利开展,配套建设。结合公民的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应合理地设置建设用地,指导公民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个人生产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填写《拟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后,经过消防、规划等部门受理审结同意,对社会基础建设、自然生态和他人的生产生活均无影响,可在规划区内或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建设,依法核发的法律凭证、准建手续。是法律赋予普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拟建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或征用、划拨土地前,是城乡交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拟建项目的申请位置和范围与城乡规划相符的法定凭证,是拟建单位使用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责任人或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占地税是怎么回事

应该是耕地占用税,即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树苗占地补偿多少

桃树。桃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苹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公主岭市政府规划

法律分析:推进旅游一体化营销建设,在串联优秀旅游景区,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提升旅游宣传推广力度方面;推进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长春和公主岭同城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查看全文

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政策?

律师分析: 将会尊重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的意愿;同时相关会议也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会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民进城落户之后依然能够享受到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土地有偿退出、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流转等等都必...查看全文

关于企业占地政策的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查看全文

农村土地划分政策

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土地是最重要的财产,农村土地也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粮食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国家对农田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那么农村田地分配政策是怎样的?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解答。...查看全文

国家关于农村公墓的政策

法律分析:农村经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可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仅提供给村民使用,不对外提供。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查看全文

关于农村的修路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查看全文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可以建造房子,因为农村的人口还在不断的增加,户口方面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所以建房子肯定还是老百姓们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所以盖房子肯定还是允许的。但是必须要遵循一个基本的条例才行,国家现在正在执行新的土地管理政策,...查看全文

中央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

征地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试点明确4大任务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查看全文

关于农村自建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在村里建新房,首先要获得农村规划许可。...查看全文

关于农村修路的政策?

律师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该路段目前仍为村道标准,需要通过当地政府积极向上级争取该道路的升级改造,且农村道路的修建属于民生实事,上级部门70%的资金属于补助性质,地方政府仍需筹措剩余30%...查看全文

农村土地分地的政策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分配政策以《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查看全文

关于农村失地农民社保政策的相关问题

办理条件: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1、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查看全文

关于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1.四大证书或将停止发放。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农村房屋产权证书的发放也将会结束。2.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实现“房...查看全文

关于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1.四大证书或将停止发放。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农村房屋产权证书的发放也将会结束。2.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实现“房...查看全文

农村征地政策中的补偿政策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农民最关心的就是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那么,农村征地赔偿标准由哪些方面构成,又是计算的呢?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查看全文

农村土地分地政策是什么

农村土地分地政策的标准包括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行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原则;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查看全文

农村宅基地政策新规定是什么

本文讲述了宅基地管理制度的一些改革措施和政策。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是探索的新的改革途径,旨在盘活宅基地资源。宅基地管理制度完善则是为了加强宅基地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等。另外,文章还提到了宅基地集体回收的相关政策,包括五保户...查看全文

农村宅基地政策是什么?

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征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查看全文

农村宅基地政策是什么?

律师分析: 农村宅基地政策:1.农村宅基地实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了农村的村民一户人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规定建设。2.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他人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3.农...查看全文

农村宅基地政策是什么

法律解析: 农村宅基地政策:1.农村宅基地实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了农村的村民一户人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规定建设。2.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他人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3.农...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