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经核实的工程量,核对清楚。工程签证单必须要有现场监理及甲方签字,且盖章。方有效。因为签证单必须经由监理审核。没有监理的签名,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监理工作联系单是监理部发给各个单位的,可以是发给业主的,也可以是发给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的,也可以是发给勘察单位的。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
3、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
4、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有:(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10)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质量合格文件由谁签署
质量合格文件由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分项工程的质量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查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百分之七十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百分之八十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过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