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如下:
1、擅自离职;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重病人进行必要的医疗;
3、擅自进行实验性医疗;
4、严重违反检查制度的;
5、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剂、医疗器械;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
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
严重损害患者健康是指严重残疾、严重伤害、艾滋病感染、病毒性肝炎等不治之症或其他对患者健康的严重损害。只要医护人员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便可以立案调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